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邻妇为亡儿办十岁生日,感作

邻妇为亡儿办十岁生日,感作

泪涴铅脂一载遥,无人再割奶油糕。
娇魂若向台前坐,十指为儿作烛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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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张智深 于 2008-10-2 14:29 发表
十指为儿作烛烧
意重情深,感天动地,催人泪下,真好句。可惜的是此处的“为”当读仄声,可否改作“十指宁[或甘]为作烛烧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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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谢蓄兄赐赏。“十指甘为作烛烧”,为字也是仄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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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张智深 于 2008-10-3 22:09 发表
谢谢蓄兄赐赏。“十指甘为作烛烧”,为字也是仄声。
“十指为儿作烛烧”的“为”是“因为”的“为”[四寘]韵
“十指甘为作烛烧”的“为”是“作为”的“为”[四支]韵
鲁迅先生有句“俯首甘为孺子牛”即此平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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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俯首甘为孺子牛”的“为”字后应接名词,“十指甘为作烛烧”为后没有名词,感觉不顺。另外,“十指”有些不明确是谁的手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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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句已说“娇魂”,下句又言“为儿”,也重复了。如联系上句,读者不难明白此是指“母亲”的十指的。
如觉“十指宁为作烛烧”不顺,故且作“十指宁为蜡烛烧”吧

[ 本帖最后由 蓄石斋 于 2008-10-4 02:25 编辑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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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谢蓄石兄赐教,“十指宁为蜡烛烧”顺畅可用,容我再考虑一下十指是否明确是谁的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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